方玄昌:成功“捂住”的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更可怕
7日,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泄漏事故終于有了較為正式的官方說法。長治市市長張保解釋說,事故延后五天才披露的主要原因是,事故發(fā)生后,企業(yè)上報苯胺外泄量只有1到1.5噸,數量較小,當地政府判斷是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,企業(yè)能有效處置;其次,當地政府主管部門“沒想到”苯胺會通過雨水、污水管道流入濁漳河,造成環(huán)境污染大事故。(據新華網)
此前兩天,媒體對于這次事故是否存在隱瞞行為質疑重重,《新京報》以《國家突發(fā)環(huán)境事件應急預案》及《環(huán)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(fā)環(huán)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》為依據,佐證這起事故有瞞報嫌疑。張保的這個發(fā)言,大體上屬于對此類質疑的一種解釋。
但這樣的解釋,只怕很難令人滿意。從苯胺外泄量看,與現(xiàn)在給出的數字8.68噸相比,最初的估數1噸到1.5噸低得有些離譜——除非刻意“安排”,否則對于一種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,一般情況下在估算其泄漏量時都寧可偏向高一些的數字,怎么會低至實際泄漏量的六七分之一?
任何一種可能造成污染的化合物泄漏之后,作為環(huán)保技術及管理人員,首先擔心的就是其是否可能通過各種途徑擴散。而具體到本次事故,苯胺通過雨水、污水管道流入河流,這顯然是最可能、也最容易想到的擴散途徑,作為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,怎么可能會“沒想到”?何況,即便在事故發(fā)生之初大家真的“沒想到”,那么,當苯胺已經污染濁漳河,主管環(huán)境的人員會依然“沒想到”?
直到5天之后污染物抵達河南安陽,長治市相關負責人才“想到”而做出了通報。苯胺可以通過呼吸道、食道和皮膚吸收而進入人體,對健康造成傷害;對于漳河兩岸百姓來說,通報之前的5天時間均處于“盲態(tài)”,他們始終與危險相伴——只有政府在第一時間做出通報,才可以解除老百姓的這一“盲態(tài)”,讓他們避開危險。
與某次事故發(fā)生后有關死亡人數的瞞報不同,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的隱瞞可能會對周圍人員造成實質性的傷害,從而進一步加重事態(tài);隱瞞事故死亡人數僅僅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,而隱瞞污染事故則是為了自己被免責而置他人于危險之中,屬于傷天害理之舉。
正因如此,但凡危險化學物質泄漏,當事人及主管部門負責人只要良知未泯,都應該在第一時間向可能被污染物波及到的百姓發(fā)出警示,而不是先考慮給自己免責;即使某些規(guī)章制度有空子可鉆,也遠不能成為這類事故遲報、瞞報的理由。
現(xiàn)在,許多人都在擔心這次泄漏的苯胺會造成怎樣嚴重的后果,但在我看來,對于一種已經明了其毒性及污染源的物質,現(xiàn)代技術條件下控制其危險性并不十分困難。作為一名曾經的一線環(huán)保工作者,我更擔心的是:是否存在一種可能,天脊煤化工集團僅僅是一個不幸被揪出的倒霉鬼,另有一些瞞報的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曾經成功躲過了追查,從而有更多百姓迄今依然處于危險的“盲態(tài)”?
在環(huán)境污染事故方面,“遇事先捂”的后果很可能是讓事態(tài)變得更嚴重,這個道理一點也不復雜,但依然屢屢出現(xiàn)這樣的做法(諸如紫金礦業(yè)污染事件、曲靖重金屬污染事件),邏輯倒推,也即意味著,至少在這些瞞報者看來,成功隱瞞一起事故是完全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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